經過兩日的思考,左想右想,我還是希望能夠在正式工作前,將薪資條件談隴,雙方能夠達成薪資協議。於是今天下午,我和史阿姨(介紹人)再次通電話,我告訴她自已的決定。
本來,史阿姨希望我先禱告,讓自已的心裡有平安再決定自已的下一步,因為我們同是基督徒,所以她講以主內姊妹的立場,與我談一些事情,我就不寫在網誌上面了,與她結束通話之後,我用戶長的手機電洽給G媽的媳婦,但她可能因工作在忙,所以沒有接電話,我也沒有留言,打算挑個時間再打電話。
結果,5點多媳婦自已打電話來,詢問是否有打電話給她,我很客氣的跟媳婦表示與解釋自已的想法,希望能有進一步的空間,可以商量薪資的事情,媳婦和我大略講了一會,但因為媳婦還在工作,不便講太久,但她表示回家後和丈夫商量掛掉電話不到一會兒,史阿姨來電,她說這份工作是她介紹的,她應該跟請託人「聊一聊」,瞭解請託人的想法,不該讓我心中有困惑。
我跟史阿姨說,因為先前的通話結果,她希望我可以自已出面,所以我選擇和媳婦聯絡。
P.S.為什麼我找媳婦呢? 因為我只有她的手機,家裡電話八成是婆婆接的,我與我的朋友一致覺得L媽是來亂的,所以我不想跟她談。我把自已和媳婦通話的內容,重覆給珍妮阿姨聽,阿姨也認同我的表態。
接下來,就等和L家人再次討論,這次我一定會拿出魄力來,現場據理力爭,為自已該有的報酬而爭。放心,我知道做人但留三分情,再見好說話,不會為了錢和人撕破臉的啦!我和上一個雇主也是這樣好聚好散的啊!